第25章:審問
被告 講了他們他的工作地點和日常作息。
「我是我們公司,是我曾祖父建立的公司的執行長。 我早餐跟 我的 妻子一起吃,然後才去洗澡。 我早上八 (8) 點鐘去上班,我沒有司機或保鑣,因為我只是一個簡單的人。 我自己開車。 我在最喜歡的咖啡店買咖啡,確切地說是早上九 (9) 點鐘。 那天晚上我回家很晚,因為有些文件需要緊急發布。 我累了,所以我不小心睡著了,然後在晚上七 (7) 點鐘醒來。 我開車回家,晚上八 (8) 點鐘才到家。 通常我晚上 6 點鐘就回家了,但那是第一次我回家這麼晚。 我太太和我睡得很早,因為她想早點起床,為我們第二天準備早餐。 所以,我們晚上 8 點就睡覺了,但那天晚上,因為我回家很晚,我決定先洗個澡,然後才睡覺,」李文·瓊斯先生 說。
「我 妻子 真的很關心人,她會在我上班前準備好我需要的一切,」 他補充道。
「她告訴我,她會去看看他 侄子 在樓下,因為他傳簡訊給我 妻子,問他是否可以留下來和我們一起過夜。 『我五 (5) 分鐘就回來。』 然後,她就下樓了。 之後,我不知道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 房子裡非常安靜,我什麼也聽不見,因為我當時在浴室裡,我用的是蓮蓬頭,所以我聽不到樓下的任何聲音,」他清楚地解釋道。
「那麼,在那之後,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 你有沒有聽到你 妻子 的任何尖叫聲或任何噪音?」 薇安 問。
「五 (5) 分鐘後,我打電話給她,我很擔心,但她沒有接電話,所以我關掉了蓮蓬頭。 我當時正要刷牙,但我看到了三支牙刷,綠色的是我的;藍色的是我 妻子 的牙刷,但紅色的牙刷是新的,我確定它不是我的,也不是我 妻子 的牙刷,」他解釋道。
「十分 (10) 分鐘過去了,但我 妻子 仍然不在房間裡。 我又打電話給我的 妻子,但她沒有接電話。 我非常擔心,所以我決定走出浴室。 我看到了她為我準備的衣服,然後我穿上了衣服,但我 妻子 仍然不在我們的房間裡。 那一刻,我感到有些不對勁,我直覺感到有些不好的事情發生了。 我走到我們的臥室。 我看到一個 孩子,我想那個 孩子 就是她所說的 侄子。 我注意到他害怕得發抖,默默地躲在餐桌底下哭泣。 他的手在發抖,而且全是血。 我當時還沒有到一樓,我只是從二樓看到了那 孩子。 我感到有些不尋常。 所以,我下樓,看到我 妻子 在主門附近。 她渾身是血,就像她在自己的血泊中游泳一樣。 我拔出刺在她心臟附近的刀,把它扔掉了。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那把刀刺在了我們犯罪現場附近的軟沙發上,」李文·瓊斯先生 告訴他們。
「當你看到你的 妻子 躺在地板上時,你是否打了電話請警察幫忙? 那時她還活著嗎?」 亞當 問他。
「不。 我發現她的時候,她已經死了。 這實際上就是我在想的,我在想為什麼警察來得這麼快,我還沒有報告發生了什麼事。 他們看到了我做了什麼,當我看到我 妻子 躺在地板上的時候。 他們說,他們看到了我做了什麼,因為門是開著的,他們清楚地看到了。 但他們怎麼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是誰報的警? 我 妻子 的 侄子 當時害怕得發抖,我確定我 妻子 也不能報警,因為她無法移動來拿任何東西,因為她被 殺手刺傷了,」他驚呼道。
「從那時起,我發現了一些漏洞,比如有人在我下樓看到我 妻子 躺在地板上之前,除了她 侄子 之外,還目睹了發生的一切,並向警察報告了。 我意識到這是一個陷害。 我 妻子 總是鎖上我們家的大門,尤其是在晚上,如果她獨自一人的話,是為了安全起見。 但門是開著的,這就是為什麼警察看到我拔出刀,這讓他們認為並且懷疑我刺傷了我自己的 妻子。 我直覺感到 殺手 使用正門逃走了,而且他把門開著,」 被告 明智地討論道。
「除了你 妻子 的 侄子 之外,你在犯罪現場看到其他人了嗎?」 艾芙琳·汉娜·富恩特斯 問。
「我不知道。 我記得的是,我看到廚房附近水槽的陰影。 當我拔出刀並扔掉它後,我擁抱了我的 妻子,並且很生氣。 我環顧四周,我看到一個戴著帽子的人的影子,我確定那是一個男人。 之後,警察逮捕了我。 他們還帶走了我 妻子 的 侄子,並把他和他們一起帶到了警局。」
一切都發生在兩天前。 我立即被捕,然後在開庭前被關在這裡。 警官告訴我,我將會待在這裡,因為我是主要的嫌疑人。 我的律師退出處理我的案件,所以 蓋里戈律师 替換了他,並且他負責了我的案件,因為我的律師沒有出現在法庭上。 而我的岳母和岳父則稱 尼克道律师 為他們的律師。 我稱 蓋里戈律师 為我的律師,並幫助我向所有人證明我是無辜的。
「你 妻子 的 侄子 現在在哪裡?」 亞當 好奇地問他。「是誰在那晚把他帶到警局的? 我的意思是,應該有人會把他帶到那裡吧?」 亞當 補充道。
「老實說,我不知道。 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和他的父母是誰。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從未見過那個 孩子。 她從未向我提起過那個 孩子,即使只有一次。 我 妻子 和我是新婚夫婦,我們在一起五 (5) 個月,」他 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