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像往常一样放下了棕色的头发,套上那件旧得要命的连帽衫,里面是我的T恤和牛仔裤。从卧室门旁边的角落里抓起我的背包,我下了楼,走进厨房,快速拿了一个华夫饼,跟我的爸妈说了声再见,就去上学了。
走路的时间不长,我家离学校就15分钟,戴着耳机听歌就能忍受。我把音乐调成随机播放,然后开始走。今天太阳被一些云遮住了,天气有点刮风,谢天谢地。我发誓我前几天差点脱水而死。
等我看到学校大门的时候,还有5分钟可以从储物柜里收拾东西,然后去上课。我冲到那里,刚好赶上铃声响起。我立刻走向我平时坐的座位,就在可以俯瞰学校草坪的窗户旁边。
学校的场地不小。我几乎是在这个镇上长大的。我整个教育生涯都是在同一所学校度过的。它有一个蒙特梭利部、小学部、初中部和高中部,简直就是一个完整的学校。看了16年同样的脸,同样的桌子,同样的走廊和老师,实在是有点无聊。
不到一分钟,我的班主任就进了教室。他已经快40岁了,但总是带着友好的微笑来面对我们所有人。汤普森先生是学校里最好的老师之一,我对此没意见。
“早上好,同学们!我们今天来了一个转学生,我希望大家都能热情地欢迎他进入学校的大家庭。” 我甚至懒得抬头。那些女生对新来的家伙叽叽喳喳,那些男生用快速、简短、自负的冷笑来打招呼,这一切就说明了一切。这足以告诉我,他很快就会成为受欢迎的小团体的一员,这意味着我又多了一个混蛋欺负我。耶,我!
可是,唯一空着的座位就在我旁边,我尽可能小心地把座位挪开,就在我旁边的座位发出刮擦声,那是新来的家伙把它拉开的声音。啊,太棒了。真是太好了!
我狠狠地瞪着桌子,但当旁边传来一阵窃笑时,我清醒了过来。
“那张桌子对你做了什么?” 一个低沉的声音问道。
我忘了把自己调整回书呆子模式,让几句鲁莽的话溜了出来,“与其说它做了什么,不如说它什么都没做。” 我咬着牙低声说。
“顺便说一下,我是亚当。” 新来的家伙介绍自己,而我保持沉默,一直低着头。我不会让他惹恼我。他会在铃声响起的那一秒钟就受欢迎,所以我不会很快喜欢上他。
几分钟后,他决定打破僵局,“那你呢?”
“书呆子。” 我简单地告诉他。
他轻轻地笑了笑,然后意识到我是认真的,就皱起了眉头。“这不可能吧。” 他对我咕哝道。
我耸耸肩回应,“这就是人们叫我的,所以过了一段时间就习惯了。”
“好吧,你的朋友们叫你什么?” “怪胎。”
“哦,拜托。” 他低声呻吟着。
我试图阻止嘴角翘起,但却惨败了,他捕捉到了这种细微的变化,当然他要对此表现出调情的样子。
“你应该多笑笑,这很适合你。”
当我听到这句陈词滥调时,我翻了个白眼。是啊,没错。说得好。认真的,谁来帮个忙,请在他的头上狠狠地敲一下。
这节课永远上不完,汤普森先生回顾了上周的课程,我决定涂鸦一些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一些小狗和玫瑰就被藤蔓和荆棘缠绕着覆盖了我的笔记本的角落。
铃声响了,我在新来的家伙开口之前就冲出了门。一只手拿着我的包带,另一只手拿着我的笔记本,我像疯子一样冲出去,试图避免任何不必要的谈话。我没有好好看他,但我不在乎。我不会很快再见到他了。
天啊,我错了。